丰年村的水泥路一直连接到县城,全程大概五六十里,在轻身符的加持下,倒也不算难熬。
一路疾行,等天边终于撕开一抹灰蒙蒙的鱼肚白,东方泛起微光时,付生终于踏入了县城的地界。
一夜未眠,他眼底布满了红血丝,浑身也沾了不少夜露和尘土,显得有些狼狈不堪。
他自幼在伏龙山上养尊处优,十七年来,何曾遭过这样的罪?
若不是后半夜想起轻身符,怕是脚下的布鞋早已磨得底朝天、破洞百出,双脚也得磨得血肉模糊。
付生低头看了看自己还算完好的布鞋,又瞥了一眼身侧的行囊,嘴角勾起一抹阴冷的弧度——他累死累活地赶路,藏在包里的那只骚狐狸,倒是睡得安稳香甜,半点苦都没受。
他攥紧了拳头,指节泛白,暗自下定主意:等到了县城,安定下来,定要想些新法子,好好收拾调教这只骚狐狸。
县城的天还没有完全亮,除了菜市场,就属偌大的劳务市场人声嘈杂。
招工牌子上写的全是搬砖、流水线、装卸等苦力活,个个都只要能吃苦、肯干活的壮劳力;一眼望去,满是抢活卖力气的农民工。
付生站在人群里,眉眼孤傲。他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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