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户人家家底殷实,平日里施粥舍药,活人无数,膝下却只有一根独苗千金。
死签一出,一家三口抱头痛哭,哀恸之声隔着三条街都能听见。
主人家散尽家财,召集了所有曾受过恩惠的女子,许以百两黄金、良田千亩,只求一人能替小姐赴死。
重赏之下,满堂寂静。百两黄金固然能买命,可谁又愿意去受那永不超生的罪?
鞠景当时就站在厅外。
他是个穿越客,初来乍到时言语不通,又逢着大荒年,饿得七荤八素。
若非这家人路过,将险些被野狼叼走的他捡回来,赏了一碗卧着两个荷包蛋的热汤面,他早成了一堆荒骨。
他算了一笔账:自己在这个世界茕茕孑立,无父无母,无亲无故,连个说话投机的朋友都没有。
多活的这几个月,全是人家白给的。
一条命,换人家阖家团圆,这买卖,做得。
于是他站了出来,问了一句:“男身穿上嫁衣,可能替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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