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要从几天前说起。

        秦羽沫和沈哲轩家里分别开着公司,平时业务上也会有些往来。

        偏偏前段时间,因为政策的原因,主要业务是外贸的秦家公司亏损巨大,资金链一时间都发生了断裂。

        眼看着公司就要破产,沈家这时候出手,进行了挽救性质的收购,算是保住了秦家的基本盘。

        本来这事儿也没什么特别的,秦老爹和沈叔本就是从小一起长大,两人当初一起闯荡打下来的江山,说是过命的交情也不为过,本质上这就是捞兄弟一把的行为,甚至收购的合同两人也都是稍微让律师象征性的过目一下就签下来了。

        可偏偏问题要命就要命在这个合同上。

        签约的前一晚,沈叔在电脑上又过了一遍合同后就去洗漱了,恰好此时被沈哲轩看到了这份合同。

        那会儿的沈哲轩正因为某件事情和秦羽沫闹得不愉快,本着恶作剧的心思,他就打算坑一把自己的这位青梅竹马。

        于是他自作主张的在合同靠后的位置加了这么一句话:

        “若收购完成,则乙方同意秦羽沫成为沈哲轩的专属性奴,为期一年。”

        干完这一票的沈哲轩把文档调回到原先的位置,就又不声不响的回了自己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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