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命运却在此时,和她开了一个残忍的玩笑。在她被囚禁了将近一年之后,警察,终于找到了这里。

        那一天,当那扇熟悉的木门再次被撞开,冲进来的不再是她那个“男人”,而是一群穿着制服、荷枪实弹的警察时,苏晚晴正光着身子,跪在地上,给刚刚在她身体里射过精的石头擦拭身体。

        而他们那个刚出生不到两个月的儿子,就躺在旁边的草堆里,安静地睡着。

        石头因为非法囚禁和强奸妇女罪,被当场逮捕。据说,后来生病死在了监狱里。而她,苏晚晴,作为“受害者”,被成功“营救”了出去。

        临走时,一个警察抱着那个还在襁褓中的婴儿,问她:“同志,这是你的孩子,你不带他一起走吗?”

        苏晚晴看着那个孩子。

        那个她十月怀胎生下的、身上流着她一半血液的、无辜的孩子。

        她的眼中,没有丝毫的母爱和怜惜,只有无尽的、冰冷的厌恶和憎恨。

        这个孩子,是她那段屈辱历史的、最肮脏的、活生生的证明。

        他身上流着强奸犯的血,是她被玷污的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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